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现场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定西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加快创新型定西建设,拟面向全市征集2020年度定西市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的组织,要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导向,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在重点领域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破解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要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十大生态产业、壮大骨干企业、解决民生难题,加强和改善科技供给。要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改革重点,以科技计划为引导,努力在创新资源配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坚持以下原则:
(一) 项目组织方式要突出顶层设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创新布局,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突出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等重点方向,整合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突出优势特色重点组织凝练项目。 对我市不能解决的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支持采取挂榜招标方式开展联合攻关。
(二) 项目支持方向要突出区域创新。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切准科技计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在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区域和领域重点配置科技资源。
(三)项目支持重点要突出创新主体。促进创新要素向科研推广单位、科技型企业集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实现传统产业现代化、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项目组织形式要突出协同创新。坚持产学研用结合,整合优质优势资源,瞄准全市重大战略需求和技术制高点,努力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
(五)项目评价要突出规范高效。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定政发〔2019〕60号)精神,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项目查新查重,突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对评审意见终身负责的体制机制。强化项目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管问效,建立“公平公正、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科学高效”的项目评审立项工作机制。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冲刺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谋思路打基础之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定西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定西市关于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重点,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组织项目:
(一)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以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为目标,围绕解决“定西市急需技术需求”,重点支持在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现场会上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包括东西部协作),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引进国外智力,成功转化科技成果,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基地,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企业。
(二)先进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创新布局,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突出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等方向,重点围绕科技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市特色产业需求,支持市直科研推广单位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引进选育、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以及智能农机装备、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等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三)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重点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聚集十大生态产业,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具有重大突破预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前景明确的学科交叉研究。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重点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和原始性创新的应用基础研究、孕育创新成果的前期研究,努力培养和发现优秀人才,培育和扶持创新研究群体。
(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专项。申报主体为定西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组织实施“11151”科技扶贫计划,培育科技特派员典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培训科技特派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指导等科技服务,为精准脱贫提供科技支撑。
(五)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申报主体为定西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建设定西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共享平台,编发《定西科技》期刊,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检索、科技宣传、科技招商、规划编制、科技项目评审论证、科技成果评价和引进国外智力培训、科技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科技节会参会参展等科技活动。
三、申报条件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定西市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市直科研、推广单位。
2.市直科研、推广单位申报先进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副高以上职称,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
3.支持优秀年轻科技人员和创新团队申报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硕士学位,有良好的工作信誉和科研资信;项目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研究内容不宜大而全。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过的项目负责人暂不支持。
4.科技型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要求有项目期内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且能够按1:1~1.5的比例落实自筹资金。
5.申报项目须紧密结合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符合项目支持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项目预期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等设定合理。申报材料信息是签订任务书及后续项目管理主要依据。项目执行期为2年(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专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执行期为1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主要负责人正在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
(2)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曾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3)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缺乏完成项目所需资金投入、人才条件、科研装备等基础的;
(4)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5)同一项目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的。
四、申报要求
(一)限项申报
1.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各推荐本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合作项目1项;
2.市直有关部门推荐下属科研、推广单位申报先进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市农科院不超过4项,其他科研、推广单位每个单位1项。
3.符合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限报1项,推荐渠道同其它项目。
(二)审核推荐
采取“自上而下组织”与“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荐项目。
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县区科技型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推荐;
定西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申报项目由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审核推荐;
驻定有关单位申报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注:申报材料请勿用抽杆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1.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申报单位须填写《定西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定西科技管理网kjj.dingxi.gov.cn下载专区下载)。附件包括: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
(2)项目技术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认定书、验收意见、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合作协议等。
2.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定西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从2020年3月10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爱玲 杨海珍
联系电话:5930323
邮 箱:526897821@qq.com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