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科发【2021】45号
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工信局:
按照《定西市推动科技创新八项制度(试行)》(定政办发〔2021〕15号)的规定,为鼓励和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平台)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平台)在定西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1年以上、并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定西市缴纳税费。
2.企业(平台)有科技创新活动,有研发投入。
3.申报单位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涉税、涉统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平台)需填写《定西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2.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上报国家统计部门的《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和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企业(平台)需提供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3.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工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本辖区内企业(平台)的申报。
4.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工信局受理企业(平台)的申报材料后,联合同级税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上报市科技局。
三、其他
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工信局汇总后,于9月24日前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正宏 彭吴霞
联系电话:0932-5930329
附件:定西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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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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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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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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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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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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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企业(是或否)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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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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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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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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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归属地 |
县(区)/省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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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企业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 |
研发经费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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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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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后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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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计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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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平台)承诺: 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公章 )
年 月 日 |